截瘫一般由于直接操作和间接操作脊髓所致,可导致肌肉逐渐萎缩、丧失有关的感觉和知觉、某些器官功能受损或失去某些活动能力等,严重者会有生命危险。截瘫患者由于需长期卧床,肌肉极少活动,使得肌肉的营养和氧的供应明显减少,久而久之肌力下降,肌肉体积缩小,会出现肌肉萎缩,同时由于营养的缺乏可伴有皮肤干燥、脱屑等一系列病理症象。
截瘫是一种由外力或者是内因导致脊髓损伤而产生的一种严重疾病,临床主要变现下半身运动功能丧失,需要有效的治疗和训练才能让患者更好的截瘫康复。截瘫症状主要包括疼痛、痉挛、.尿闭屎闭等。截瘫患者从上腹部到脚24小时疼痛,有时如万根针扎、有时如刀搅、有时如火烧,并且整个下身象被水泥灌注了一样僵硬的疼痛。从腰部到脚都会有痉挛,而且对声音过敏,突然的声音会加重疼痛和痉挛。而且小便需用导尿管才能排出,大便需用“开塞露”药物帮助排出。
截瘫临床可分为脊髓受压型、脊髓休克型、脊髓本身三个类型。脊髓受压型截瘫属继发性损伤,脊髓损伤后,局部组织充血、水肿,因血运障碍,水肿加重,使脊髓受压更为严重,一般持续1-2周。椎管内出血,硬膜外血管破裂出血,由于蛛网膜间隙大,故早期不易引起脊髓受压。脊髓休克型截瘫本身无解剖学上的显著变化,脊髓周围亦无压迫性水肿或其他占位性病变,仅表现为功能上暂时性传导中断。
截瘫临床分为完全性和不完全性两大类型,多是由于胸腰段脊髓损伤后,导致受伤平面以下双侧肢体的感觉、运动、反射功能等消失和膀胱、肛门括约肌功能丧失的一种严重病症。截瘫病因有很多,如外伤、结核、肿瘤、转移瘤等。转移瘤所致截瘫有原发肿瘤治疗史,如乳腺癌、子宫颈癌、前列腺癌、甲状腺癌等。截瘫症状逐渐出现,病程缓慢,上下椎间隙一般无明显变化。
截瘫根据肌力大小可分0到5级。一般来说,肌力越高肢体瘫痪越轻,肌力越低肢体瘫痪越重。0级为完全瘫痪,患者的肢体不能进行任何肢体运动;Ⅰ级截瘫仅见肌肉轻微收缩,但不能牵动关节、肢体运动;Ⅱ级截瘫患者的肢体能在床上运动,不能抬离床面;Ⅲ级截瘫肢体能抬离床面,但不能克服外界阴力;Ⅳ级截瘫患者能抵抗检查者给予肢体的阻力而主动运动;Ⅴ级截瘫患者的肌力正常。
截瘫严重影响了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,褥疮是截瘫患者长期卧床或久坐而不变换体位的极难处理的并发症,早期可见皮肤局部出现红肿或水泡,以后变为紫红色并开始破溃,若不能及时治疗,甚者可深达骨骼。此外,截瘫患者,脊髓排尿中枢受损,人的尿意不能传入,大脑对排尿的控制信息不能传出,于是出现患者自己不感到有尿,而出现不择时间和地点的排尿。
截瘫是一种发病率比较高的疾病,为了更好恢复除了应坚持常规治疗外,还应进行相应的辅助性治疗。日常生活应注意锻炼如衣、食、住、行等基本技巧,使高位截瘫患者出院后能适应个人生活、家庭生活、社会生活和劳动的需要。物理治疗主要是改善全身各个关节活动和残存肌力增强训练,以及平衡协调动作和体位交换及转移动作(如卧位到坐位、翻身、从床到轮椅、从轮椅到马桶等移动动作),以及理疗。
截瘫的发生会使患者受伤平面以下的感觉、运动、反射完全消失,括约肌功能完全消失,称完全性截瘫,部分丧失时称不完全截瘫。在初期或早期,发现局部有发红的征象,应立即局部减压,增加翻身和按摩次数。此外还应定时为患者更换体位,避免身体某一个部位受压时间过长。日间每2小时翻身1次,夜间每3小时翻身1次。在受伤早期,对胸腰椎骨折患者翻身需要2人,颈椎骨折患者需要3人;在受伤4周后进入截瘫晚期,骨折局部已趋稳定,1名护士可帮助患者翻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