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国外相比,我国的肝移植起步较晚。1977年我国开展了人体肝移植的尝试,从此揭开了我国临床肝移植的序幕。随着经验的积累,尤其是近10年的飞速发展,我国的肝移植已跻身于国际先进行列。截止2011 年10月,国内累计施行肝移植手术约20900例,术后疗效已接近国际先进水平。国内有80家医院开展肝移植,其中规模较大的有20余家。
以上我们了解了国内外肝移植的现状,那么,到底什么样的病人需要做肝移植呢?原则上,当各种急性或慢性肝病用其他内外科方法无法治愈,预计在短期内(6-12个月)无法避免死亡者均是肝移植的适应症。起初肝移植仅是一个挽救生命的过程,而现在,随着外科技术的不断发展、新型免疫遏制剂的应用和临床经验的不断积累,肝移植围手术期并发症和死亡率显著下降,术后存活率和存活时间不断提高。因此,肝脏病变所产生的症状导致患者的生存质量严重下降时,也成为肝移植的主要适应症之一。
近年来原位肝移植所治疗的疾病病种不断扩大,迄今为止,据不完全统计肝移植已被成功用于60多种肝脏疾病的治疗,依据疾病的性质,可概括分为:终末期肝硬化疾病、肝脏恶性疾病、先天性代谢疾病和急性或亚急性肝功能衰竭。随着肝移植经验的增加,移植的禁忌证也在不断地减少。许多原先认为的一定禁忌证现在变成了相对禁忌证,而许多相对禁忌证,现在反而成了适应证。
一般来说,有以下情况的患者不宜做肝移植:肝外存在难以治疗的恶性肿瘤;存在难于控制的感染;难以戒除的酗酒或**者;患有严重心、肺、脑、肾等重要脏器器质性病变;有难以控制的心理变态或精神疾病。
此外,有以下情况的患者目前一般来说做肝移植还要慎重考虑:年龄65 岁以上者;门静脉或肠系膜上静脉血栓者;来自于胆道系统的败血症;以往有精神病史或药物滥用史。